中国民间故事,松绑那些从口耳相传中流淌至今的中国自由文化基因,正站在版权制度与时代创新的民间十字路口。“取消版权”的故事讨论声浪背后,是版权对文化公器价值的呼唤,还是当古对商业滥用的深刻警惕?当我们凝视《牛郎织女》的星轨、《孟姜女哭长城》的老传风雪,这些没有明确“作者”的说成古老叙事,究竟该以怎样的为文姿态拥抱数字时代的创作自由?是重归“无主之物”的自在生长,还是化创在版权边界中寻找新的平衡支点?
民间故事的版权迷雾:从“无主之物”到“文化遗产”
在法律语境中,“取消版权”并非简单的源泉“剥夺”,而是松绑对民间故事法律属性的重新确认。我国《著作权法》第6条明确“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中国自由保护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”,这意味着多数流传千年的民间民间故事因作者身份不明、创作时间久远,故事已天然进入“公有领域”——它们本就不受现行版权法的严格约束,所谓“取消版权”,不过是重申其“无版权限制”的法律地位。然而,现实中这种“无主”的状态常被模糊:短视频平台将《狼来了》改编为惊悚短剧,商业机构批量注册“民间故事IP”,却无人追问原始传承人的权益归属。这种“形式上无版权,实质上难维权”的矛盾,正是讨论“取消版权”的深层动因。

“无版权”时代的创造力:让故事走出书本,汇入创新洪流
一旦“取消版权”的法律迷雾散去,民间故事将成为文化创新的自由沃土。迪士尼借《格林童话》孕育出《冰雪奇缘》的奇幻世界,国内创作者同样能从中汲取养分:《黑神话:悟空》对《西游记》故事内核的现代解构,让千万玩家在3D建模中重识“大闹天宫”的磅礴想象力;动画电影《天书奇谭》将民间“狐妖”传说转化为东方美学符号,唤醒一代人的童年记忆。这些案例印证:没有版权枷锁的民间故事,更能突破传统文本的局限,在影视、游戏、文创等领域迸发新生命。当创作者无需为“版权授权”支付高额成本,民间故事才能真正成为“开源代码”,滋养大众文化生态的多样性。
被忽视的守护者:民间故事传承人的“隐形版权”困境
“取消版权”的另一面,是对故事守护者的责任追问。云南纳西族东巴经师世代口述的《创世纪》,新疆哈萨克族阿肯弹唱的《阿勒帕米斯》,这些活态传承的民间故事,其价值不仅在于文字记载,更在于“传承人”赋予的文化灵魂。若“取消版权”导致商业滥用而无补偿机制,传承人将沦为“文化背景板”:短视频平台将非遗故事剪辑为“3分钟速看”,付费课程却由资本机构冠名,真正创作故事的“民间艺人”却分不到一分收益。此时,“取消版权”若仅停留在法律文本层面,实则是对文化传承根基的掏空——让故事成为“无根之萍”,创新便成了无源之水。
平衡的智慧:构建民间故事版权“共享池”
破局之道或许在于“有限版权开放”:建立政府主导、行业参与的“民间故事版权共享池”。借鉴韩国“文化遗产创意产业”模式,由文化部门牵头,联合高校、创作者、传承人共同制定《民间故事版权指南》,明确:① 允许免费传播非商业性改编(如自媒体科普、公益动画);② 商业使用需通过共享池授权,按收益比例向传承人支付“文化传承费”;③ 设立“版权池收益基金”,用于培养年轻传承人。这种模式既打破了“版权垄断”,又避免了“放任滥用”——让《白蛇传》既能成为国风手游的剧情蓝本,又能让西湖边的“白娘子传说”传承人获得创作回报。
中国民间故事的版权讨论,本质是对“文化传承与创新共生”的终极探索。当我们谈论“取消版权”时,真正的期待或许是:让这些千年传说既能挣脱法律的枷锁,在数字浪潮中自由生长为创新的养分;又能让那些守护它们的手艺人、传承人,在故事的流动中获得尊严与回报。这或许才是解开文化密码的终极方程——让故事流动,让传承永续,让创新与守护在阳光下达成永恒的和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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